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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弄山覃宏六石场石灰石矿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项目范围内第二期剩余砂石资源价值评估单位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35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1.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弄山覃宏六石场石灰石矿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项目范围内第二期剩余砂石资源价值评估
2.工作内容: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弄山覃宏六石场石灰石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范围内第二期剩余砂石资源进行资源量测算、资源价值评估及成本做核算,以便开展资源拍卖处置工作。
2.具备矿产资源价值评估资质,涉及矿产资源类的储量报告、估算报告业绩证明或涉及矿产资源类价值评估相关业绩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资源量测算报告编撰单位应是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并填报公示信息的独立法人企业和事业单位,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地质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与评价等相关工作上的能力,且须是编制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报告正文内容应注明编制人员具体参与编制的章节。
凡有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发送材料的方式报名。经审定,报名材料符合标准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以短信形式通知参与报价竞标,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的,不再接收补正材料。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联系方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扫描形成1个PDF文件。
请收到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信息的供应商,携带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我局召开的询价会,未准时参加询价会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按顺序排列,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况时,综合考量供应商各方面情况,由采购方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果经审核上报无异议后,将在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合同价:采取直接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允许超出上限价,最终合同价以江南区人民政府审定为准。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南宁市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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