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16 20:30:22 | 作者: 总包项目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竞争、择优”原则,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卸货码头公开竞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竞标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四、预估卸货数量:石灰石粉末、火山灰粉末、有色金属灰渣、磷石膏合计约15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1.竞标单位须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码头经营许可证,并能开具码头作业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中间商借用码头资质竞标)。
2.竞标单位一定要保证日正常卸船量不低于8000吨且具备靠泊等级为10000吨以内船舶的条件,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卸货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可以同时竞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7.需具备汽车衡设备,并具备打印留存过磅单据的条件。地磅、卸货、堆场区域要配置视频监控,并留存监控视频,并根据自身的需求提供给招标方。
8.计量验收结算以招标方入厂过磅数量为准,卸货过程中产生一切磅差、计量损失由中标码头承担。
9.为防止环保管控、码头整治等各种可能会影响码头装卸作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码头恶意违约、履约不到位,导致公司产销矛盾突出、客户保供不及时等情况。
除不可抗力(如政府行为的环保督察、码头管控或因自然灾害等导致码头无法运转,具体以招标方调查予以界定,认定解释权归招标方)外,如遇码头因自身或非不可抗力问题造成无法中转装卸的情况,影响招标方生产或造成招标方损失,由中标码头承担。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8月23日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做注册报名(),并按照竞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对应材料。
凡符合竞标条件条件者可在2024年8月23日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